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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 221315380/2021-00013 发布机构: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
生成日期: 2021-07-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0-10-16 17:17:36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制定本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社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供导引。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市供销社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供销社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渠道

1.宝鸡市供销社门户网站(网址:http://gxs.baoji.gov.cn);

2.“宝鸡供销”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前往市行政中心1号楼1343办公室查询获取政府信息,联系电话:3260723。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我社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社申请获取。我社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我社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室;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8:30-12:00,13:00-17:30;

  受理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343室;

  联系电话:0917-3260723;

  邮政编码:72100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社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我社门户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社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我社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受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

   我社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我社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社掌握的政府信息,我社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社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社中止受理申请程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社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社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对于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社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社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917-3260724,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1344室,邮编:72100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市政府监督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